第二十四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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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董倩是个男的,那早就不止一顿打挨在身上。林从刚想她想的心痒痒,心痒痒的不打她一顿真是要憋的肝疼。

“谢谢你”,林从刚深鞠一躬,冲着余生。谢谢你告诉我,没有让她再受一次委屈。

余生吓得往旁边一跳,连忙避开了。这个鞠躬她受之有愧,毕竟并不是她主动说出来的,只是迫不得已要解释的时候才想起来。

说来还是自私,无关自己与秦淮的事,记得都不是多深刻,哪怕这件事关乎别人的人生。

“秦淮的事……”,林从刚说到一半停下来,他不知道怎么开口说合适,他相信余生的话,也相信了她是秦淮的妻子,所以不知道站在什么立场跟余生探讨这件事。

自从知道林从刚的妻子没有流产,余生心底就悄然松了一口气,这说明事情是可以改变的,是可以逆天改命的。

“应该会有转机的,阿姨没有事,说明不一定是完全按照上一世的轨迹,命运是可以人为改变”,余生爷没有多少底气却说的很坚定,这话不知道是说给谁听,想说服谁,但总归能让两人对未来抱有希望。

“我先不告诉秦董,你自己注意分寸”,林从刚叹了一口气,有些无奈。

“嗯,还有许多年呢,他会安然的活着的”余生回头看那所房子,院子里少了秋千,其他的都没有变。

林从刚挂念着家人,说完就匆匆的离开。余生对司机大叔很抱歉,没有早点想起这件事,没有早一点提醒他。林从刚确实真的对余生万分感激,刚才一躬鞠的很诚挚。然他不用妻离子散,沦落成孤家寡人,想到妻子的遭受,他就揪心的疼。

七尺之身先许国,后许卿,本就对她不公平。妻子没有怨言的等了这么多年,自己却没有照顾她周全。

她委屈求全的想挽回这个家庭,自己粗心的没有注意到她的异常,明明半夜很多次帮她翻身的时候,她呼吸的鼻音很重,他却粗糙的没有重视。

今天回家才知道她已经知道几天了,想到这里流血不流泪的铁血男儿眼眶湿润,反手给自己一巴掌。这一巴掌是他应得的,妻子舍不得打,他自己打。

时间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,深的东西越来越深。正如余生的执念,已经深入骨髓,病入膏肓。

想想如果这事换在秦淮身上她会怎么办,如果秦淮找到真爱娶妻生子,她会不会像董倩那么傻逼。肯定不会,她承认自己自私执着,但她有底线。一想到她跟秦淮的未来,余生就刹不住脑回路。

她不会给秦淮找别人结婚生子的机会,她会努力变成秦淮喜欢的样子。如果他真的成家有自己的孩子,她也不会真的死给他看。

余生心里不止一次模拟过跟秦淮咆哮的版本,“你要是敢给我找个嫂子,我就敢死给你看”。

但是她不敢,害怕秦淮听了这句话还给她找嫂子,太难堪。

她会写五十封信,信里会写一些生活上的琐事,或者是记录她人生轨迹的大事。

比如第一封写着她和朋友出去旅游,玩的很开心,风景很美。

第二封写她在哪个国家碰到一个大胡子老外,她喜欢他,找到了自己的幸福。

第三封记着她和大胡子旅行结婚了,没有告诉家里是她的错,请爸爸和秦妈妈不要生气,秦淮也不要生气。

第四封写她有宝宝了,宝宝很闹腾,她总是吐,总想吃酸的东西,大胡子对她很好,不用挂念。

接下来在写生活的有趣的事情,然后是宝宝出生了,孩子会叫秦淮舅舅了,眼睛张的像她,还好像她,不丑,是个幸运的小家伙,不像大胡子。

最后一封写上,秦淮哥哥,一生幸福,她要死在异国他乡,就不回去了,这里有她的家庭,她要跟大胡子葬在一起。

每年寄出去一封,从秦淮结婚的那天,一共五十封五十年,她也算是长寿的了,伪造出她的幸福一生。信里不会有一句话是真的,那句死在异国他乡当然也是假的。

她怎么舍得离秦淮那么远,她一定要埋在秦家后院,秦淮卧室窗下的那片地。她可以央求小胖子,或者宿承聿,总之不管是谁,能把她埋在里秦淮最近的地方就行。

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不显眼的坛子里,不要引人注意,在秦淮新婚当天的洞房花烛夜,下到土里。

你在婚礼上使用红筷子,我的一坛灰埋在向阳坡。

余生你是个神经病,真变态,死了都不放过人家,余生在心里骂自己。没办法,死都不会放过你。你看,我死了,饭都没来及吃,又跑回来缠你了,真是执着起来我自己都害怕。

林从刚走后,余生自己站在院子里愣怔的想着,想了一会,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态,她绕道房子后面,看了看秦淮窗子下的那块地。泥土松软潮湿,上面长着小花,是块好地方……

不知道能不能央求做骨灰坛的人给她做个夜光的,她还挺怕黑的,封闭性一定要好。

绕房子一圈,回到门口的时候,秦淮已经站在那里。看见余生小小的身影过来,手里拿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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