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蒙斯议员是代表得州的参议员,他平时工作的地方在得州首府奥斯汀,有什么会议或者选举的时候就去华府的国会大厦,但是现在,他住在了离着休斯敦不远的私人住宅里。
史密斯在休斯敦也有自己的房子,所以先到一步的史密斯直接派车在机场等着高光,等高光一下飞机,立刻接上了他就往西蒙斯的住宅哪里赶。
飞来飞去的确实很累,连续的奔波让高光疲惫不堪,但是现在他最关注的,是西蒙斯会怎么面对史密斯呢?
只是想一想,高光就觉得尴尬症都要犯了。
史密斯是西蒙斯的支持者,一直出资给西蒙斯竞选的,然后史密斯还能算得上是西蒙斯的正治盟友,还是西蒙斯的合作者。
就这么密切的关系,西蒙斯说翻脸就翻脸,还是没留任何余地,直接就要把史密斯一下弄死的那种。
就这关系,西蒙斯是怎么有脸见史密斯的呢?
百思不得其解,高光跟着史密斯到了西蒙斯的家。
在休斯敦市区一栋非常不错的大房子里,对于西蒙斯所拥有的权势和财富来说,只能算是还过得去,既不是超级庄园,也不是那种豪华大别墅,最多就是在一个非富即贵的社区里面,有一栋很大的房子。
车停下,史密斯和高光陆续下车,司机随即驶离了西蒙斯家门前的道路,而隔着路边有那么二三十米远的门廊下,一个穿着黑色西装,白衬衣,系着领带,耳朵上还带着一个耳麦的黑人快步走了过来。
黑人站到了路边,没有迎接史密斯的意思,他只是看了看史密斯,随即道:“宾客来访,两位,其中一位不在来访宾客名单上。”
说完后,那个黑人又深深的看了高光一眼,他应该是听到了耳机里传来了什么说话的声音,随后立刻就做了个请的手势。
史密斯和高光开始朝着大门走去,高光习惯性的落后了半个身位,而还在沉思中的史密斯在发现这一点后,马上放缓了脚步,随后保持了和高光的平行。
高光马上就注意到了史密斯这一明显刻意的行为,但是现在显然不是说这个的时候。
即将到门口的时候,门从里面打开了,一看就是电视上的那种管家站在了门后,做出了恭迎客人的姿态。
门很宽,完全可以让两人同时入内,但是史密斯再次放缓了脚步,他想让高光先进门。
但高光却是停了下来,他站到一旁,对着史密斯做了个请的手势。
对于一个华夏人来说,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,不会因身份的改变而改变。
仁义礼智信,温良恭俭让,高光不可能做到全部,但是他至少能做到大部分。
当学生的不可能比老师更厉害,就让老师对学生执弟子礼,当儿女的就算再出息,回家里也不可能自称老子去。
到高光这里就是别管他现在多厉害,但只要史密斯是他发迹的伯乐,是他人生路上的关键领路人,那他一辈子就得对史密斯客客气气,就算他比史密斯厉害一万倍也得这样,也必须这样。
做人不能忘本,更不能得意忘形。
就是在史密斯面前保持基本的礼貌,对高光来说,这是基本守则,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,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做。
但是在史密斯看来,这心情可就不一样了,大不一样。
所以史密斯在进门的时候忍不住又看了高光一眼,还微微点头,以示谢意。
这时候不便多说,总之就一切尽在不言中吧。
“两位这边请。”
看着得有六七十岁的管家引路,而史密斯看起来对这里挺熟的,他根本不需要管家引路,看他脸上的神情就能看得出来。
高光现在就怕史密斯憋不住,但他发现史密斯刚进门的时候还一脸的阴郁,可他很快就调整了心态,把阴郁的表情换成了无奈和屈辱。
这表情的转换大有讲究的。
以史密斯的职业,他的经历,还有他的出身来说,如果被人拿绞索套到了脖子上还能谈笑风生,那西蒙斯才应该对他严加提防了,不弄死史密斯,估计睡觉都睡不安稳。
但是一个喜怒形于色,就是愤怒,但是知道自己无力反抗从而屈服的聪明人,这才是史密斯需要的人设。
高光放心了,这是他第一次见史密斯的表情控制,但是他可以确定,史密斯能活到现在,能从一个雇佣兵混出来,确实还是有两把刷子的,至少比那些单纯只知道卖命换钱的雇佣兵强多了。
史密斯被带到了客房,中间的位置时留给西蒙斯的,正对面的位置是给主客的,而旁边相连的几个沙发是留给不那么重要的客人的。
史密斯之前来过,他有时坐主客的位置,如果没有其他的贵宾的话,有时候只能坐一旁的位置,比如他和埃里克一起来的话,但是今天,他却有些拿捏不准自己该坐在那里了。
要不是有高光,史密斯今天就没机会来这里,但是高光摆明了很谦让,如果这时候再谦让一个主宾的位置,似乎也不太合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