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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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他了。”女孩子的直觉有的时候准得超乎常理,可她们偶尔却喜欢枉顾事实,编织出一场场梦境,让自己置身其中,虚幻着自欺欺人,然而时间就像一阵风,总能吹开迷雾,散尽沉珂,让一切回归正轨——我喜欢他,于他而言,知晓这件事,或许会无奈,或许是无感,更甚着,或许会厌恶——千万种可能,独独不会有开心。清洗伤口,给它上药会疼,可是好得也会快。这四年的喜欢,磨尽了我的耐心,耗尽了我的力气,我总算说出了口,无论以何种形式,都算结尾了。何颢言临走前,我写了封信——纯信——想着在送别的那刻递给他,或许是他左手拉着行李箱,右手拎着包,实在腾不出空儿来接我那封沉重的信,他说了声再见,约莫是对我说了吧,便转身离开了,很快很快,他进了车子,车子驶离了学校,我背过身,顺手将信喂了垃圾桶。一个人,真的不能等另一个人太久,因为等待是那时候的我等不到那时候的你,是这时候的我等不回那时候的你,我喜欢的那个穿着深蓝色校服的男孩子早就停在了过去——好多等待注定没结果——很少有人真的等到,我,不太幸运。这段插曲的后来,我依然狂妄地当着某人的哥哥,没有执着,没有难过,偶尔向他讨要一点好听的流行乐,因为那个会在中午悄悄为我摘耳机的男孩子真的跨进了音乐圈,大概去了湖南吧,从此两端。那么,那信上写了什么呢?谁也不知道,因为那封信的主人早就把信留在了那天,过去临走时,那个向南的地方。综上所述,我放下笔,低头看着自己写的这零零散散的一切:这是我给我曾经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所写的最大可能性。我没有去找他,没有表白,没有告别,没有难过,但他真的走了,是没有勇气嘛?或许,我白纸黑字的这些片段中,那句话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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