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1节 (第1/2页)

那就是说,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,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。

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。

所以,在极度痛苦下,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。

但是,对黄飞宇来说。

这个孩子,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。

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。

父亲是一个家暴男,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,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。

在没有书读的年代,这些事情,似乎屡见不鲜。

别人看到了,无非也就是说一句,这个家庭,又有瓜吃了。

是的,父母每天争吵,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。

于是,某一天,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。

独自出去闯荡。

那时候,他才十四岁。

那个年纪出去,不被骗是不可能的。

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,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。

到处乞讨,但要到的钱,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。

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。

不过,这对他来说,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。

即便没那么光彩,但总不是去偷,去抢。

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。

十六岁,骗子团伙被端了。

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,少管所一年。

出来,已经快十八岁了。

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,他没有一技之长。

要活命, 不是去偷,就是去抢。

因为他很瘦,几乎皮包骨,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。

十四岁的年纪,在骗子团伙那里,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。

活着都不错了。

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,开锁的伎俩等等。

去偷去抢,去骗,是他唯一的路。

第一次被抓,警察看他年纪小,又有那种身世,很可怜。

教育了一顿,放了。

他试着去工地,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。

嫌他干得少,吃的多。

于是,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。

要饭!

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。

半年的时间,他都乞讨为生。

活的虽然拮据,不过,好歹是有点吃的了。

十八岁那年,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。

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,站在他跟前。

问他。

“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?就甘心做个要饭的?”

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。

他当时什么都没说,也什么都说不出来,拔腿就跑。

那天,他跑进了一个巷子。

本意是想躲起来。

结果,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。

其实是抢劫,但是劫匪没经验,下手重了,死了人。

两个劫匪当时就慌了。

加上他突然跑进去,更慌。

看着人家拿着刀,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声。

“警察!警察来了!”

本来那俩也是新手,当场吓尿,钱包都没拿就跑了。

黄飞宇捡起了死者的钱包,里面有不少钱。

他把钱包藏在衣服里,拼命地跑出了巷子。

昧着良心藏下钱包,不仅仅是因为他被那个姑娘伤了自尊。

更是因为自已都快活不下去了。

那才是主要原因。

不过,死者总是让他忍不住去回想。

终于,第二天早上,他再也忍不住,跑去派出所报案。

但只说亲眼看见对方杀人抢走了人家的钱包。

警察找到尸体,夸他做的好,还给了两块钱的赏钱。

两块啊,那个年代,很多了。

他有时候要一个月都未必有两块。

于是,黄飞宇藏起那个钱包,每次花一点点,也不敢声张。

同时做起了警察的线人。

哪里有犯事的,他就会去报案。

一来二去,跟警察也熟了。

警察也会关照他,有时候,他被小混混教训,警察也会去帮他出头。

有这样的靠山,很快,黄飞宇在那条街上很出名,小混混们都不太敢招惹他。

日子也就好过了起来。

有一天,他再次遇到那个姑娘,这一次,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绍自已了。

“我叫黄飞宇,现在给警察做事,我不要饭了。”

姑娘噗嗤一笑,说那很好。

但再没有别的交集。

想到这里,黄飞宇的嘴角微微一笑。

往事,回味起来,总是别有一番滋味。

“看来,那个姑娘对你来说,很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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